本报6月26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蒋泽军)今天下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贩毒窝案进行一审宣判,当庭判决3名主要毒贩死刑,1名毒贩被判死缓。
被告人汤作辉、蒋成川、周大银是四川省大竹县人,被告人利中华、邓恩鹏是广东省从化市人,被告人李华亮、袁春秀、赖新启、张庆国、唐林、廖海波为浏阳市人。据统计,该案被告人共涉及贩卖毒品5000余克。该案还涉及非法买卖枪支犯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
汤作辉、蒋成川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利中华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李华亮犯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他被告人犯贩卖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