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7日讯(记者 陈永刚)“以前房屋碰上维修问题,如果业主签名不够,可能要拖上两三年;现在有了‘一次性表决’与应急维修模式后,最快一周解决问题。”7月3日至5日,“第三届中国物业管理长江论坛”在长举行,长沙市就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创新工作做专场报告,其独创的“长沙模式”得到了与会专家及业内人士的高度评价。
7月1日,《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在该办法出台之前,长沙所有物业维修资金项目都必须要通过数额达“双三分之二”(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产权人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产权人)的业主表决通过。这一办法所衍生出的问题是,一旦业主意见无法有效收集,小区的维修将无法进行。2011年上半年,长沙东方新城小区要维修大门,小区共有1200户居民,当时物业公司为了找“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名同意,费尽了脑筋,拖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能满足要求。最后物业公司只好自己出钱修大门。而作为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创新试点小区之一,雨花区仁和·雨花家园小区在去年遭遇屋面、外墙渗漏时,按程序申报应急维修后,几天后就动用物业维修资金修好了。
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通过3方面的创新,破解了“双三分之二”签名难题:一是规定了对紧急情况的物业维修,如发生电梯故障等危及人身安全的5种情况时,可以直接使用物业维修资金;二是采取业主一次性先行表决的方式,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受益,且单项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项目,一次表决,多年受用,不用重复签名;三是下移资金管理权限,将3万元以下的一般维修项目交由区级部门外勘和审批,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长沙还开通了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网络投票系统,进一步缩短了维修资金申请时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永刚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