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9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贺力平)邵阳市征地拆迁事务处聘用工作人员肖飞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被拆迁户的贿赂,虚增房屋面积,多算拆迁补偿款,致使数百万元补偿款流失。今天,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犯受贿罪判处肖飞有期徒刑6年6个月,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肖飞原系邵阳县国土资源局某国土资源所公务员,于2003年10月23日因犯贪污罪被邵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011年3月,邵阳市国土局下属征地拆迁事务处组织肖飞与邵阳人姚某、廖某、李某(均已判刑)等人进行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为市征地拆迁事务处工作人员,派往邵阳市双清区屏丰村、跃进村、大兴村等地进行摸底调查、初算、概算、核算、谈协议等拆迁管理工作。拆迁过程中,肖、姚、廖等人相互勾结,多次伙同共同作案,通过给拆迁户虚增房屋面积、虚增附属物价值、提高补偿计算标准等手段,非法为拆迁户虚增拆迁补偿款,收受拆迁户送的“好处费”。
经统计,被告人肖飞伙同他人共同作案32次,共收受贿赂32.8万元,通过虚增房屋面积、虚增附属物价值、提高补偿计算标准造成500多万元的补偿款流失。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贺力平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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