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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联合行动 专项治理干部人事“三超两乱”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乔伊蕾 编辑:高芹 2013-07-20 09: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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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治理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

  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

  本报7月19日讯(记者 乔伊蕾 实习生 朱涛 通讯员 郑亚邦)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等“三超两乱”问题,7月18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至2014年底,对全省各级各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三超两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4个阶段,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重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员额进人,造成人员超编的问题。二是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中央、省严格规范副秘书长配备等有关规定,突破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限额,超职数配备市州党委、政府副秘书长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规定超配非领导职务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处级干部”、“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职数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超机构规格高配领导干部的行为。三是深入治理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分设的行为。四是深入治理随意按年龄划线乱调整配备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年龄要求及其工作部门正职随届任免的提名年龄要求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并作为平时调整干部任职年龄界限的行为;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致使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行为。五是深入治理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中央、省有关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等方面政策纪律规定进人的行为;以“人才引进”等为名,规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相关规定和程序,变相违规进人的行为;严肃查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问题。同时,重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干部调离后继续在原单位领取报酬的行为;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的行为。

  为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查纠问责,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界的相关举报: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12388;省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省编办举报电话12310;省财政厅举报电话0731-8516572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731-84900016。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乔伊蕾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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