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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出务工村民应通知参加选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李瑞青 编辑:刘飞越 2013-07-24 1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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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 实习生 李瑞青)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长沙开幕。会议将听取和审议5项工作报告,审议、审查3件地方性法规草案、1个决议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来山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徐明华、蒋作斌、陈君文和秘书长彭宪法出席。副省长张硕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及《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据了解,大部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占选民人数的40%左右。为了充分保障外出务工村民的选举权利,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办法修订草案增加了通知外出务工村民参加选举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肖百灵说。新增加的条款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对本村有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直接通知本人,或者通过其家属通知参加选举;对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民,以及经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确认无法取得联系的长期外出村民,可以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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