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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提高计生家庭特扶金标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白培生 编辑:高芹 2013-07-31 0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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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白培生 通讯员 黄桂山 廖亚频)郴州市最近出台文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大幅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凡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国家和省里规定标准每人每月135元扶助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达到435元;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国家和省里规定标准每人每月110元扶助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达到410元。增加部分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同国家特别扶助金一并发放,由代理发放的金融机构建立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个人账户,资金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白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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