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耕地已耕种有补助
每亩500元,连续发放3年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万波 向贤敏)记者今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与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2009年以来,已完成项目验收确认,且经省国土资源、财政、农业部门确认落实了耕种的省投资开发项目新增耕地,按照每亩500元,连续发放3年的模式(第一、二年为每亩200元,第三年为每亩100元)发放耕种补助经费。
这是我省首次在省投资开发项目中推行新增耕地耕种补助制度,旨在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落实耕种,加快土地“熟化”进程,充分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
此次发放对象指在新增耕地上从事农作物种植的耕种业主,可以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公司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