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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 财政资助困难学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蒋剑平 戴勤 编辑:高芹 2013-08-14 0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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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3日讯(通讯员 杨坚 彭乔苏 焦放鸣 记者 蒋剑平 戴勤)近日,新宁县将全县2219名家庭困难幼儿秋季入园补助金,全部打卡发放到位。该县近6年来通过建立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已由财政累计筹措拨付资金3981.95万元,资助学生9万多人次。

  新宁县是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财政较困难,但对家庭贫困学生厚爱一层,慷慨施以援手。2007年秋季以来,该县经过逐步摸索和不断完善,建立起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他们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基础上,对在农村(含城关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困难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至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6年来,县财政为此累计拨付资金2859万元,惠及学生8万多人次。2010年以来,对全日制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按每年每生15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目前,已累计拨付资金297.53万元,资助学生4100多人次。并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已累计拨付261.47万元,2200多人次学生受益。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新宁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对高中在校贫困生,按年生均15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3年来累计拨付助学金453万元,资助高中学生3000余人次。去年,又将资助范围向幼儿园延伸,自当年秋季起,对家庭困难幼儿按年生均1000元的标准发放入园补助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蒋剑平 戴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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