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1项
清理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55项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冒蕞 贺佳)今天下午,记者从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今年5月来,我省对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衔接落实,并对省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1项,清理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55项。
今年5月1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公布取消和下放133项事项,并明确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133项事项中,含行政审批项目91项,其中60项实施机关不在我省或我省无此项审批。我省此次衔接行政审批项目31项,其中,拟取消“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等11项;拟调整“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等19项;拟新增“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等企业认定”1项。
我省此次清理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55项,其中,拟取消“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等5项;拟下放“小型水库项目核准”等50项。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8年精简审批项目23%,下放省级项目74项;2009年对年检项目进行清理,精简年检项目34%;2010年开展扩权强县改革,扩大县市26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011年、2012年又相继衔接了国务院取消和调整的第五批、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并对省本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
省政府将于近期公布此次衔接和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冒蕞 贺佳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