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7日讯(记者 王曦 通讯员 肖强)记者今天从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2013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车和中小学生、幼儿安全,长沙交警部门将加强涉校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每月5日前,在市、县两级教育信息网、车管所政务网上公示上月校车违法违规情况。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共有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1157台,具备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1864名。长沙交警将进一步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对审批时间、程序和内容严格规定,凡是不符合许可情况的,例如审批表上填写单位名称与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公章不一致,一律不予许可。对于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的校车,由教育、交警和学校、幼儿园等部门分别在教育信息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务网以及校园网上公示。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校车原则上在本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接送学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曦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