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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检察院支持旧案诉讼 一当事人15年后获赔36万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怀立 编辑:王娉娉 2013-09-02 09: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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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日讯(通讯员 文敏 记者 周怀立)“感谢检察院,没有你们支持起诉,我们不可能这么快获得赔偿。”近日,家住株洲县王十万乡赤石村的老人康传芳来到株洲县检察院,一边向检察长陈毅清递感谢信,一边动情地说。

  在这封感谢信的背后,是老人15年坎坷维权路。1998年6月26日,康传芳的弟弟康某与本村电工文某在乡农电站安排下,抢修一处被风刮断的农用电电线。抢修接近尾声时,配电间门锁被人撬开,将电闸合上,致使康、文二人触电身亡,两名死者各留下年幼的孩子和老人无人照顾。当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但4年后也没有破案。康传芳多方奔走,却因久未破案而错过了诉讼时效,一直没能解决赔偿问题。

  在律师指点下,康传芳找了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寻求法律咨询和帮助。科长刘淑瑛了解案情后,支持两死者家属共7人向株洲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县电力局、乡政府赔偿各项损失共40余万元。案件经过一审判决、二审调解后,死者家属最终获得36万元赔偿。这起拖了15年之久的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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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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