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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延长试行 仍按三档标准收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暄 编辑:刘飞越 2013-09-07 09: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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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陈暄)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在湖南已试行一年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将延长至新政策出台前。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湖南自2012年7月1日起对居民生活用电(8月抄见电量)试行阶梯电价政策。试行政策为: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的用电量,每度0.588元;冬夏季的第二档电量为180度—450度,春秋季为180度—350度,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为0.638元/度;第三档电量为450度以上,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为0.888元/度。

  省物价局表示,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目前,该局正在对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在新政策出台前,湖南省居民生活用电继续按照以上试行政策规定执行阶梯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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