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计费案昨开庭
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长沙移动称将尊重法院判决
本报讯(记者 邱钊 实习生 陈巍)昨日下午,备受公众关注的“刘明、刘丹阳诉长沙移动流量计费案”在天心区法院正式开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到庭,并对各自所持主张和观点的合理合法性进行了辩论,部分媒体参加了旁听。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过程中。对于案件结果,长沙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尊重法院的判决,同时也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移动通信服务的监督。
长沙移动代理律师表示,本案原告把无形的电信服务类比为有形的物品,这种理解存在偏差。本案所涉及的手机上网包月套餐是运营商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以自然月为单位的手机上网优惠服务,消费者在享受该套餐优惠价格时,还需同时接受诸如服务期限、服务总量等相关条件的约束,这是一种公平、合理的电信服务消费方式。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运营商对流量套餐的使用时间都有严格限制,例如美国的Verizon、英国的Vodafone、德国的T-mobile等,也主要采用套餐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他们的流量套餐也都是当月套餐内剩余业务量在月底自动失效。以本案所涉及的10元包70M的包月套餐为例,在足额消费的情况下,价格仅为0.14元/MB,大大低于10.24元/MB(0.01元/KB)的标准资费价格,能够使消费者获得较大的实惠。长沙移动在标准资费之外,为消费者提供多种优惠套餐,实为方便客户、让利客户,并未剥夺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长沙移动某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本案所涉及的上网包月套餐在推出前都已经由省通信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依法进行了审查备案,套餐价格和所附条件合法、合理,并依法律法规对套餐内容及其价格向公众和消费者进行了告知,其行为没有违法违规之处。
一位精通电信法规的相关法律人士也表示,电信运营商推出的套餐服务价格是一种附条件的优惠价格,具有优惠性、期限性和整体性等特征。流量额度、期限和优惠价格是套餐的一个整体,且不可拆分。如果超出套餐所附期限,将套餐中的剩余流量额度单独拆分出来予以结转,既不符合套餐原理,也违背交易惯例,并将破坏电信市场交易秩序与竞争秩序。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过程中。对于案件结果,长沙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尊重法院的判决,同时,也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移动通信服务的监督,长沙移动将进一步大力推进落实各项为民服务举措,通过邀请客户体验、监督和评价的方式,着力解决焦点难点问题,在以后的市场推广中,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工作,确保客户透明消费、自主消费、明白消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邱钊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