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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组织危害一方 郴州公开宣判一涉黑团伙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文广 编辑:杨洁 2013-09-15 09: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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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长沙9月14日电(记者 陈文广)郴州市苏仙区法院13日对李世贵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黑社会团伙组织头目李世贵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其余涉案21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7年以来,被告人李世贵、廖忠将、杨志强等人先后纠集在一起,通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建立起自己的势力范围,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危害一方,非法攫取经济利益70余万元。法院判决被告人李世贵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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