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苏莉)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1至7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119386件,审结102389件。全省法院积极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做好诉讼调解工作、规范民商事案件再审审查、破解执行难、完善司法公开和便民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及时下发通知,确定我省使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额为人民币8000元以下。稳步推进小额诉讼程序,截至7月底,全省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460件。
报告指出,全省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以监督立案、审判、执行违法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有案不立、违法立案、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等突出问题。以监督诉讼程序严重违法为重点,着力解决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突出问题,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以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为重点,坚持有腐必反,有罪必究。2011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78起。
审议认为,各级法院要加大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力度,加大民事审判保障力度,不断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要推动建立司法鉴定效力等级制度,完善和推广执行救助金制度等,强化对案件流转各个环节的监督,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省检察机关要创新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要建立健全同步监督、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有关机关对检察机关监督意见的反馈机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苏莉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