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肖军 黄巍 通讯员 杨长仪)10月10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兴隆镇枫木湾村“关爱员”姚茂强,来到村里孤寡老人姚茂良家,帮他劈柴、料理家务。姚茂良感激地说:“政府出钱给我配‘保姆’,我们生活有了依靠。”
近年来,新晃在全县296个村、13个社区成立关爱中心,对无赡养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年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年龄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从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心理健康、合法权益等多方面进行照顾。为改善孤寡老人生活状况,县财政出资,以每人每年600元标准,聘请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的乡邻担当“关爱员”,为孤寡老人提供“一对一”关爱。县里明确规定,“关爱员”每天看望老人一次,关爱中心每月派人探望一次,帮助解决生活困难。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黄巍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