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白培生 通讯员 曾双红)日前,郴州召开市、县、乡、村四级干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规范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该市提出,从即日起,农村居民建房须合理布局、先批后建。
过去,由于缺乏有序管理和规划引导,郴州农村大量无序建房,导致村庄布局混乱,式样五花八门,“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等现象普遍存在。为此,该市将规范农村居民建房管理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革的重头戏来抓,并出台了规范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今后,郴州农村居民凡新建房屋,必须遵循“依法依规、有序建设,政府主导、村民主体,规划引领、合理布局,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统一风格、彰显特色”的原则,做到“有规划覆盖、有审批程序、有标准图集、有绿化美化、有检查验收、有奖惩措施”。
为把好审批关,郴州将农村居民建房县级审核报批、监管、查违等权限,委托下放至乡镇政府,严格做到“五个不批”、“五个禁止”,即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未承诺建新拆旧的、现有宅基地超过规定面积的、不具备分家立户条件的以及原住宅出售、出租或赠与他人的一律不批;禁止非法倒卖集体土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禁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此建彼,禁止违反城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建房。为防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发生,该市还建立了有关部门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四到场”制度。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白培生 曾双红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