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蒋剑平 戴勤 通讯员 陈湘)近日,新邵县酿溪镇大塘社区张某家属与邻居石某就张某坠楼身亡达成赔偿协议。至此,一起持续多日的邻里纠纷在县矛盾调解中心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
据了解,新邵县大力建设矛盾调处体系,维护了社会持续稳定,推进了平安建设。2008年获得省“平安县”称号并保持至今,前不久又被评为2008-2012年度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近年来,在平安创建活动中,新邵县坚持源头预防,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矛盾调处平台,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在全县679个村(社区),设立了社会管理服务站,与群众工作站合署办公,平时由村级干部值班,每周四驻站县、乡镇干部集中办公,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各乡镇成立矛盾调处中心,每周一集中办公。在面积较大的乡镇片区,还设立农村中心社区,设立警务室、政务中心、群众诉求中心、矛调中心等机构,加强对矛盾纠纷的调处。他们还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3大职能,建立了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集中办公,实现从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变。中心成立3年来,重大案件成功化解率达到100%。
县、乡镇、村三级矛调体系的建立,使新邵县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今年1至10月,三级矛调平台共调处矛盾纠纷270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2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0件,防止民转刑18件,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7%,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蒋剑平 戴勤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