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今年3月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长沙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目前,正在进行单位核查,全市各级经普办组织6000多名普查员对所有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上门核查。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普查员将佩戴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对长沙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登记和调查。(记者 周丛笑)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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