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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乡低保再涨50元 市区每人每月增至450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编辑:高芹 2013-11-19 0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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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谭香华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高新区

  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

  (集中供养)

  农村低保

  (分散供养)

  400元提高到450元

  400元提高到450元

  290元提高到340元

  长沙县

  350元提高到450元

  350元提高到450元

  210元提高到340元

  浏阳市、宁乡县

  350元提高到400元

  350元提高到400元

  210元提高到260元

  本报11月18日讯 长沙市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0元,市辖区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据悉,这是长沙市低保建制以来第十次提高保障标准。

  提标后,长沙市每年将发放保障金7.9亿多元,24.4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受益。

  特困对象补助

  也有提高

  根据长沙市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此次提标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除了城乡低保标准大幅上涨(具体见表格),农村低保中其他特困对象补差标准也有提高,其中: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高新区:从每人每月110、130、150元分别提高到160、180、200元。长沙县:从每人每月80、100、120元分别提高到160、180、200元。浏阳市、宁乡县:从每人每月80、100、120元分别提高到130、150、170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日前出台的《长沙市敬老院管理办法》“敬老院供养对象保障标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上浮50%”的规定,生活在农村敬老院的老人每月保障标准将分别达到:市辖六区和长沙县675元;浏阳市和宁乡县600元。

  长沙县涨幅最大

  此次低保提标,长沙县涨幅最大,首次与市辖区一致。长沙市民政局局长曹再兴称,这是继2012年1月望城区与主城区低保标准同步后,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城乡一体的又一重大进程。

  曹再兴说,此次是长沙市自2010年以来连续四年提标,也是农村低保建制9年提标幅度最大的一次。今后,低保管理将更加严格,所有申请对象100%需要通过居民家庭收入核对。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谭香华

  提醒

  10月、11月退出

  低保的予以补发

  此次提标从10月1日起执行,10月底、11月期间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已退出低保保障的对象,仍能领到所享受月份的提标低保金。如果低保存折已销户,可到所在社区办理手续后去银行补办低保存折。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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