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通讯员 马明 记者 周怀立)为杜绝病死猪肉熏制的腊肉流进市场,株洲市政府下发通告,规定从12月10日起,所有生产单位、市场及餐饮店,禁止生产加工经营使用无标识腊猪肉制品。
在目前株洲市腊猪肉制品市场,普遍存在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无标识现象。腊猪肉制品多为小作坊生产,卫生条件差,对其监管非常困难,安全缺乏保障。近几年,株洲市查获多起病死猪肉加工腊肉制品案,证明腊猪肉制品已成为病死猪肉回流餐桌的主要途径,安全隐患较其他腊制品更大。
从11月20日起,株洲市食安办及工商、食药监、质监等部门人员,分赴全市各大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腊制品生产企业,向从业人员及消费者宣传市政府通告并解答疑惑。同时,相关部门向市民公布了号码为“12345”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电话。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怀立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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