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日讯 新建或改(扩)建敬老院,床位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0张;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配置独立卫生间。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政府获悉,《长沙市敬老院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居室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
敬老院是指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县(市)政府民政部门主办的,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机构。
《办法》规定,新建或改(扩)建敬老院的规模要满足当地集中供养的需要,床位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0张。办公区、生活区、文娱健身区、生产经营区的划分应科学便利,符合老年人生活的功能需要,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配置独立卫生间。安装应急呼叫系统,有条件的应安装安全监控系统。
院里有吃有穿还有玩
“敬老院应为供养对象做好生活照护、医疗康复、文娱等服务。”《办法》规定,敬老院的供养内容是: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饮食;提供服装、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提供符合要求的居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敬老院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接受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年度考核和院内供养对象的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年度满意度测评达不到90%的,主办机关应对其进行调整或依法解聘。院长离任前,应进行离任审计。
敬老院资金纳入财政
敬老院资金从哪来?《办法》规定,供养对象保障标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上浮50%,供养对象的医疗资金按国家、省、市、区县(市)有关规定安排和使用。
区县(市)政府每年应将敬老院工作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区县(市)、乡镇(街道)财政每年应将敬老院运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县、乡三级财政每所每年各安排5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兜底解决。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曾力力
提醒
入院须由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敬老院以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为主,优先接收生活不能自理和无房、住危房的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
供养对象须由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村(社区)审核后报主办机关批准,签订三方协议。主办机关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区县(市)民政部门备案。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曾力力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