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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拖社保 四单位被通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杨洁 2013-12-05 1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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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静)昨日,长沙市人社局对存在重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4家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会通报。被公布的用人单位主要存在收取押金、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其中有3家单位涉及未依法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

  据悉,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第三季度受理的举报投诉中,社会保险类投诉有152起,占到总投诉量的21%,仅次于工资类投诉量。《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湖南省湘警保安消防器材厂被举报欠缴社会保险费441738.66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处以罚款18000元。责令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441738.66元。

  湖南大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投诉收取员工押金,未依法为员工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罚款18000元;收取7名员工押金罚款12600元。责令退回员工押金,依法为员工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1279589.56元。

  长沙市天剑服饰有限公司被投诉未依法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处以罚款19000元,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40174.74元。  

  湖南蓝猫动漫传媒有限公司被投诉拖欠员工工资274711.43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未整改到位,被处以罚款6000元,责令发放拖欠的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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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出台房地产开发项目新政

  被拖欠工资可在保障金中先划支

  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如果房地产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可在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从12月15日起实施的《长沙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并管理办法》规定,合并监管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合并监管资金,更不得擅自抽回。有望从源头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办法》表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并管理,合并监管资金标准按不低于工程建安造价的15%执行,其中70%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30%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具体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参照当前农民工工资水平与项目开发成本等因素确定。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交项目合并监管资金缴纳凭证和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户银行三方签署的合并监管资金监控协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合并监管资金存入在银行开设的合并监管资金专户,接受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施工进度确定解控金额:基础完工时解控20%;主体封顶时解控30%;项目权属初始登记办理完毕后解控5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收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项目合并监管资金解控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以前,项目资本金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是分开缴存的,合并到一起后,不但省去了两头缴存的麻烦,而且需要缴存的钱也下降了。”长沙某房产项目财务总监说,此举能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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