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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田野,多方推动土地流转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勇 编辑:王娉娉 2013-12-06 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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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章县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土地流转等方式,成立23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生产无公害蔬菜和其他优质农产品,其产品畅销粤、港等地市场。(资料照片)本报记者郭立亮 摄

  《决定》摘要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本报记者 刘勇 通讯员 周胜蓝

  “还是原来3亩多地,换个经营方式,效益就是不一样。”冬日暖阳下,长沙县果园镇双河村村民黄健站在自己的田边盘算着收成,满心欢喜。

  通过土地流转,他将自家的3亩多地交给村里的浔龙河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打理,每年每亩地按300公斤稻谷的国家当年粮食收购价收取现金“租金”,同时,他还在公司当上了“农业工人”,每月有固定的务工收入。算下来,以前只种3亩多地根本无法养家,现在同样在田里摸爬滚打,一年收入可达4万多元。

  类似的农村土地流转,正在我省渐成气候。据省农业厅调查,我省已形成了农村能人、城市工商企业、基层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多方参与、共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生动局面。

  最初的土地流转,一般都是由农村能人带动。他们掌握了一技之长,有一定的收入基础和抗风险能力,不满足于家庭承包经营规模,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扩大生产,逐步推动当地的土地流转。桂阳县城郊乡的许哲清,掌握了一些水果栽培技术,早在1990年,他就以每亩10元的租金承租山地35亩,用于种植葡萄和黄花梨,开启了当地适度规模流转土地的先河。2000年,许哲清种植水果年产值达10万元,带动周边230亩土地种植水果。

  近几年来,随着小规模农业种植比较效益下降和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土地流向种养大户等农村能人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各地百亩大户屡见不鲜,千亩大户不断涌现,甚至还出现了万亩大户。

  一些基层组织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许多地方还实现了耕地的整村、整组流转。嘉禾县普满乡石角塘村共有7个村民小组,全村水田面积820亩,人均仅0.68亩,村里无矿产资源和村办企业,是典型的以农为主的村庄。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村民外出务工,村里出现“人走田荒”的现象。该村村委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各小组将农户的承包田统一组织转包给在家耕种的农户。2007年,石角塘村成为全省第一个农田流转率达100%的行政村。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不断推进,社会资本和城市工商企业开始到农村租赁土地,发展订单农业,投资农业规模经营项目。这些新兴主体在农业的种植、营销及对土地的需求等方面,与传统的小农经济截然不同,他们为农业带来了资金、技术、市场和新的组织、经营模式,促进了土地流转的深入发展。2008年成立的攸县万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耕地5100余亩,与农户合作经营5500余亩,带动2800多户农户,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市场”的运作模式,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省农业厅的调查表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我省土地流转的生力军。截至2012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4万余家,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技、加工、储运等多个行业。全省参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会员占农户比例达12.5%。沅江市的卢青年于2004年带头成立沅江市种粮大户合作协会,当年流入土地3200多亩,至2011年共流入土地1万余亩,成为远近闻名的土地流入大户。

  农村社会化服务的进步,进一步推动了土地流转细化分工。一方面,专门从事土地流转的社会服务组织,致力于土地流转信息收集、信托管理、交易促成、手续代办等,弥补了基层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工作力量的不足。比如,永顺县芙蓉镇保坪村成立专门为烟农服务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为土地流转牵线搭桥,深受烟农欢迎。另一方面,近几年各地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涌现,为农业规模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许多种粮大户表示,正是有了农业社会服务组织的全程护航,他们才有信心大规模流入土地,从事粮食规模生产。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我省农村耕地流转面积达1073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2.1%,比2011年增加76.6万亩;全省已有68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流转市场,1048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群众热议

  从2009年起至今,我在村里流转了2000亩土地,发展蔬菜种植、采摘观光、休闲餐饮,经营良好。现在我最关心的是,流转到我手里的土地,我都对其进行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这些设施在流转合同到期时,是否就意味着不属于我的了。

  农业本来就是投资大、见效慢的产业,希望政府在明确农民承包土地权益的同时,也应该明确,企业流转农民土地后投资所建的基础设施,是否能够拥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

  ——长沙龙华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海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关系长期不变是一颗定心丸,它能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一部分转移到城市的农民能安安心心务工、经商,因为他在农村的土地权益也能得到保护,没有后顾之忧。

  ——衡阳县关市乡马安村村支部书记 刘景社

  我把家里的几亩田都流转给了沅江大地农业公司,自己又在公司的蔬菜基地打工,既有工资收入,又有土地“转租”收入,比自个单纯种地强多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支持这种做法,我就更有信心了。

  ——沅江市草尾镇乐园村农民 罗学古

  等我毕业了,我就回到自己的家乡,先流转50亩水面,利用自己学到的技术搞水产养殖,再带领其他人一起搞养殖,发家致富。我觉得这种创业也是社会迫切需要的。

  ——湖南农业大学学生 李明

  (本报记者 刘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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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端访谈
  
  市场决定农村土地资源配置
  
  ——访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陈文胜

  本报记者 刘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按照这一论断推定,农村土地资源配置理所当然也应由市场来决定。”近日,省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陈文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陈文胜说,在我国农村30多年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市场机制对促进农村发展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资源配置上特别是土地资源要素配置上,起决定作用的不是市场,而是行政等非市场因素,这成为阻碍农村持续发展的制度瓶颈。

  “加快农村发展,关键在于推进农村要素市场的改革。”陈文胜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个概念,但《决定》中明明白白地写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这实际上是农村土地制度又一次改革的强烈信号。

  当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了打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开始探索一种逐步摆脱政府对各生产要素配置的新模式。正是利用市场机制对农村人力资源、资金、技术等要素实行配置,而不是由政府按计划人为配置,使当时的农村焕发出无穷活力,拉开了中国改革的巨幕。

  如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陈文胜说,这意味着,作为最稀缺的资源之一,农村土地无疑也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应有的价值与优化配置,地方政府要从对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市场的过多控制干预中退出,让市场机制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必须使土地作为农村、农业、农民的“财富之母”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并以土地资源为杠杆,撬动其他资源要素如劳动力、科技、资金与土地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产出率。

  “改革的方向就是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经营权的流动,比如用于抵押、担保、参股,实现土地资源由资产向资本的转变。这个过程会有曲折,但这是一个长远的方向。”陈文胜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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