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陈永刚)12月11日,中国民航湖南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来到长沙县,将一份《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授予湖南华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拿到这份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的商业飞行“执照”,标志着该公司可以正式开展空中商业运营。
去年,华星航空斥资4000余万元,在欧洲直升机公司购买了两架EC120B型“蜂鸟”直升机。这种直升机设计轻巧,承载能力较大,包括飞行员可装载5名成员,最大续航能力约4小时,最高时速可达278公里。
今年,该公司取得了我省首个《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并在长沙县松雅湖畔成功试飞。不过,由于国家对通用航空领域及飞行器的严格管控,虽然航空企业合法了,但还不具备飞上天开展商业运营的能力。华星通航总经理易米华告诉记者,只有获得《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后,航空公司才能正式对外营业,向商业、私人业务敞开怀抱。但也不是想怎么飞就怎么飞,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民航湖南监管局提出申请,在规定空中区域内飞行。
“未来我们将开展商业广告、VIP 客户接送、空中游览、空中婚礼等一系列商务运营,同时也可按社会需要承担应急救援、农林喷洒等公益性业务。”易米华表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永刚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