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邹靖方 通讯员 王诚)昨天下午,省质监局组织召开《特种设备安全法》视频宣贯会议。副省长李友志出席并讲话。
《特种设备安全法》是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以来第一部以质检部门作为主要执法主体的法律,也是世界各国第一部独立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8种设备设施合在一起称之为“特种设备”的法律,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特种设备通常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易导致爆炸、坠落等生产和公共事故,严重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
李友志指出,要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努力保持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的稳定向好态势。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迅猛增长。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仅电梯增长就在1.1万台以上。2012年底,全省特种设备总数17.67万台,气瓶432万只,压力管道5513千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邹靖方
编辑: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