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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行政决策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第3号)

来源:湘直公积金网 编辑:王娉娉 2013-12-16 14: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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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行政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2013年12月13日上午,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举行了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行政决策听证会,直接听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会议由中心党支部书记朱羚华主持,中心主任汪涛就中心的基本情况和此次会议需调整的三个政策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来自中南大学、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湖南合众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11名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分别发言。省政府法制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特邀出席了听证会,中心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二、听证会议程
  
  (一)主持人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朱羚华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宣读听证纪律及注意事项。
  
  (二)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汪涛介绍中心基本情况和听证会主题内容及相关背景。
  
  (三)听证代表对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
  
  (四)由省机关事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谭天元监督,收集汇总代表意见,并请代表在所陈述的意见上签名。
  
  (五)省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领导讲话。
  
  (六)主持人总结,宣布听证会结束。
  
  三、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情况
  
  (一)关于提取政策议题一: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正常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11名听证代表均支持调整方案一,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正常缴存且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院士、参事、专家教授等,在年龄达到60岁后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二)关于提取政策议题二:本市户口离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11名听证代表均支持调整方案一,即:本市户口离职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
  
  (三)关于贷款政策议题: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间隔的政策调整。8名听证代表均支持调整方案一,即:职工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住房公积金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方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3名听证代表均支持调整方案二,即:职工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住房公积金需再正常缴存12个月,方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听证代表们的意见比较集中,无重大分歧。部分听证代表建议政策调整后以具体案例加以说明,以便职工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
  
  四、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心将充分尊重民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推进阳光政务,科学决策,作为此次“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部分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心将尽快出台具体政策调整通知和政策解读。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2年12月14日

来源:湘直公积金网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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