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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低保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沙兆华 编辑:王娉娉 2013-12-20 0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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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沙兆华)“这次建立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制度,是为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使低保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12月15日以来,省民政厅派出7个工作小组,分赴邵阳、益阳等地,对2014年初我省即将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制度进行督导。

  我省城市低保于1997年1月建制,农村低保于2005年1月建制。建制伊始,各地按照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行划定保障标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保障水平差距日益明显,省民政厅决定建立统一的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从2014年起,确定城市低保指导标准为330元/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为165元/月,并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省民政厅救助管理局局长李文玉介绍,今后低保资金不能像“撒胡椒面”一样撒向全省,必须向财政状况不好,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提高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目前,全省城市低保标准低于明年指导标准的有邵阳、益阳等6个地市,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明年指导标准的有衡阳、张家界等8个地市。省民政厅明确,2014年各市县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省标和当地现有标准。省民政厅目前已商省财政厅决定,明年将加大低保资金的投入,重点保障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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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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