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卿永锋 实习生 喻曦敏)昨日,市教育局发布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放寒假通知。本学期将于1月15日前结束期末考试,1月19日起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统一放寒假。2月15日、16日(正月十六、十七)春季学期报到,2月17日(正月十八)上课。
根据通知安排,寒假期间学校不允许补课。部分学校因成考、自考、研考等考试耽误的课时需要补足的,必须书面报告市教育局,经同意后方可按实补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未承担各类考试任务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放假后补课。由于长沙市今年寒假放得比较早,参照其他市州放假时间,我市高三年级寒假放假时间调整为2014年1月23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卿永锋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