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文飞跃 罗新祥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确定19个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为试点法院,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位居其列。试点工作自2013年12月全面启动,为期2年。
人民陪审员,是指在法院的审判工作中,担任与法官一样的职责,称为“不穿制服的法官”。2013年以来,望城区法院5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021件,参审率93.5%,参审面100%。这群“无袍法官”,充分发挥熟悉本区域民情、调解信服力强的优势,有效提升陪审效果,助推司法公信。
兄长知难而退放弃宅基地
“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我感受到荣耀的同时,更多的是责任。”望城区法院最年长的陪审员、64岁的李铁珍说,只有做到情法交融,才能真正实现人民陪审员的价值。
在李铁珍看来,人民陪审员干的也是“技术活”。有时候,将乡土意识融合到法律规则之中,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去年夏天,周某达、周某青兄弟因一块宅基地闹上法庭。原来,兄弟俩父亲早逝,周某达对母亲照顾不多。母亲一直跟小儿子周某青生活,决意把宅基地全部留给他。据了解,那块宅基地很可能会被征收,可获补偿款数十万元。周某达为抢先一步,竟买来建材堆放到空置许久的宅基地上。周某青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
此案单纯从法律上分清是非并不难,但社会效果未必好。李铁珍花了一天时间实地调查,了解当地居委会、居民、当事人姐妹及亲戚对此案的看法和意见,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当周某达发现突然成为“孤家寡人”,周围的人都对自己指指点点的时候,他退缩了,主动放弃了宅基地,弟弟周某青随即撤诉。
“黄大叔”巧解夫妻离婚案
平时,52岁的黄开奇的身份是雷锋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一旦落座法庭之上,他面前的席签就变成了“人民陪审员”。
去年初,他参加了一个离婚案件的审判。80后小夫妻结婚两年闹离婚,女方隐瞒婚前有癫痫病史,婚后几乎不做家务。两人常因小事争吵,男方外出时曾将她关在家里。双方父母及村组等多次对双方调解无果。男方将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女方以家暴为由要求赔偿10万元。
黄开奇见男方家穷,遂生恻隐之心,多次做女方工作:“你提的赔偿数额要在他的能力承受范围内,这样实际些。”安抚女方情绪后,他又去做男方工作:“毕竟夫妻一场,作为男人更该有担当,何况你确实限制过她的人身自由。”“黄大叔”的话句句在理,让这对80后小夫妻心服口服。最后双方以赔偿2万元并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结案。黄开奇说,调解案子,不能单纯地去指责群众不懂法,有时候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