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6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徐林)为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预防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省统计局今天就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3个单位的统计违法案件发出通报。
被通报的13个统计违法案件是:湖南长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案,长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株洲市天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湘乡市中沙卫生院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衡南县车江镇中心学校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案,中央储备粮邵阳直属库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阳中心支公司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湖南津市阳光宾馆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案,沅江市自来水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郴州高新电子有限公司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和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案,永州市永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新晃侗族自治县碧朗学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吉首市德夯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建生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