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李礼壹 杨军)今天,记者从益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该市共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77起,问责单位74个,处理干部18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
去年,益阳市制订下发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个一律免职的规定”,大力提升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该市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至去年8月,市本级保留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274项减少为9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38项减少为17项,管理服务事项由268项减少为124项,审批许可项目共计压减了58.8%。并加强对行政审批过程的电子监察,全市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办件100%实现了网上运行。
同时,益阳市在39个市直单位中,部署开展了效能监督监察专项活动,对18个部门单位开展了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并严格落实企业生产“宁静日”,涉企检查“备案制”、“公示制”、“报告制”等制度。去年市优办、市效能投诉中心受理并办结各类行政效能投诉132件,市纪委、市优办上门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78个。资阳区新桥河镇副镇长黄某在担任长春经开区工程部部长、管委会副主任与新桥河镇副镇长期间,收受工程承包商所送现金2万元,违规投资入股工程建设、获利61万元,资阳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依法罢免其副镇长职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礼壹 杨军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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