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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劳动仲裁平均28天结案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文峰 编辑:王娉娉 2014-02-17 08: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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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 李文峰 通讯员 谢勇)“从立案到结案只17天,不但不向当事人收取一分钱,而且案子办得很漂亮。”近日,衡东县农民工向某收到其打工单位支付的4万多元工资,以及工伤保险基金3万多元工伤赔款后,对攸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办案效率连声称赞。

  去年,攸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全年收到仲裁申请330起,远高于周边县市。为解开劳动关系“千千结”,该院摸索出“四三二”劳动仲裁模式,即“四个把关”促规范办案、“三次调解”显维稳职能、“两个到位”提办案效率,有效化解了“案件多、人手少、压力大”的难题。去年至今,已办结案件320件,并成功调撤120件,为劳动者争取维权总金额逾3000万元。

  办案中,攸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切实把好“四关”,即案件受理关、开庭审理关、文书质量关、自由裁量关。复杂案件由仲裁员初审后交院长把关,重大案件由仲裁院报仲裁委领导审批。对文书制作实行院长审核制,并及时通知当事人。依法受理的案子全部在标准化庭审室公开审理,无论调解和裁决,均立足查明事实,依据实体法规,自觉规范手中裁量用权,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秤称足”。

  同时,从受案后到开庭中、闭庭后,该院实行“两庭三次”动态化调解。还坚持便民服务做到位、部门衔接抓到位。简化办案程序,采取“一步到庭”,平均结案时限仅为28天,结案率达98%以上。还加强与法律援助、工会等部门及工伤认定、社保经办、劳动监察等机构的衔接、沟通,提高办案效率。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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