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湘江治污成果
干流没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
■制图/陈琮元
为推进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保护母亲河一江清水”,加快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步伐,省政协在2月19日召开的十一届第16次主席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将“加快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
2月24日上午,湖南省政协召开“加快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重点调研启动会议,省政协副主席武吉海、杨维刚出席启动会议。包括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在内的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从各自实际工作出发,介绍了现阶段湘江流域环境、水文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摆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此次调研提出了建议。此次会后,省政协将组织2个调研组分赴湘江流域6市调研。
整治隐患
部分污染项目把关不严
发展和保护相冲突:部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排污口未整治到位,一些集中式饮用水源存在个别月份氨氮、铁、锰超标。对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
缺乏生态补偿机制:未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缺乏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生态补偿机制,各级政府对流域保护调控能力明显不足。
监管网络不够完善:流域内由于湖南省水费标准较低,可征收基数有限,且省级财力有限,全省水资源费还不能完全安排用于我省的水资源专项管理,湘江流域监测监控站网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
存量垃圾污染严重:湘江沿岸有59个存量垃圾场,垃圾总量4261.5万吨,渗漏液流入湘江,对饮用水安全形成较大隐患。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驰
部门建议
省环境保护厅:探索企业治污新模式
加强技术支撑体系,支持水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探索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营。
省水利厅: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调研,提出构建湘江流域生态保护控制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省农业厅:建设农业污染监控点
湘江流域每个县市区都建设不少于1个农业面污染监控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视垃圾处理
县以上城镇不鼓励新建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处理以焚烧为主,发展水泥窖协同处理垃圾。对采用先进技术的垃圾处理设施实行运营补贴,每处理一吨生活垃圾补偿20元。
省国土资源厅: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建议省政协将湘江流域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作为重点内容,查清污染较重区的污染源分布、污染特征以及污染影响范围等。
省林业厅:大力开展造林绿化
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工程,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范围。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湘江水质分段问责
坚持以各市州跨界断面水环境质量达标和改善情况为标准,分段监测、互相监督,省政府对市州进行分段问责。
省发改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在湘江流域加快推进“城市矿产”和再制造、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减少废物排放。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刘驰
编辑:胡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