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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最严整治”首日 8人乱扔乱吐挨罚(图)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吕菊兰 杨艳 编辑:高芹 2014-03-06 09: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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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长沙城管共开出63张罚单 市民:走过场? 回应:会一直查下去,举报有奖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吕菊兰 杨艳

  3月5日,长沙城管执法队员开出市容整治首张罚单。

  3月5日,长沙市黄兴南路司门口附近,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在此设点严查市容,一名男子因随地乱扔烟头,缴纳了50元的罚款。实习生 何佳乐 摄

  治乱·他山之石

  香港

  随地吐痰罚1500港币

  2003年,香港对随地吐痰、乱抛垃圾、乱贴街招和海报以及让狗粪便弄污街道等洁净罪行的定额罚款,由600港元提高至1500港元。

  深圳

  “外扫垃圾”罚千元

  2013年6月1日,深圳罗湖区东门步行街开展为期3个月的“垃圾不落地,东门更美丽”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行人乱扔垃圾罚50元、商家外扫垃圾罚1000元,让许多市民大呼动了真格。

  延安

  3个月处罚4万扔垃圾者

  延安市宝塔区自2013年8月底开展乱扔垃圾专项环境整治活动以来,三个月内,教育处罚4万余人次,处罚多以罚款10元为标准,拒缴者也可以捡拾街道上的十个烟头替代罚款。

  3月5日,号称史上最严的长沙《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正式开始实施。5日中午,在长沙黄兴南路黄兴铜像广场,城管执法大队开出了通告实施后的第一张罚单。

  根据长沙市城管局提供的数据,最严整治首日,有8名市民因为乱扔乱吐被处罚,当日共开出63张罚单。接下来,千余名城管执法队员随时上路巡查,盯梢破坏环境行为,这样“动真格”将一直持续,并成为常态。

  【现场】

  吐口槟榔渣罚了50元

  3月5日中午12时,在长沙黄兴南路司门口附近,城管执法队员正在此处蹲点。一名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将口中的槟榔渣随地一吐。“你好,你刚刚随地乱吐槟榔渣,违反了‘严禁随地吐痰、吐槟榔渣、口香糖’等条例。”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坡子街中队队员李杰来到黑衣男子面前,并出示了执法证件。

  “哪里说明是我吐的,这么多吃槟榔的。”黑衣男子说。当执法队员拿来执法记录仪时,黑衣男子只有承认,他不仅捡起了丢在地上的槟榔渣和烟头,还缴纳了50元的罚款。

  乱吐乱扔一天罚了8起

  随后半个小时内,在解放西路百米内的距离,执法队员发现了3名乱扔垃圾的市民。

  截止到5日17点,全市教育乱吐乱扔36起,处罚8起;店外乱丢垃圾处罚2起;门前三包案件处罚3起;劝导教育店外经营25起,店外经营案件处罚3起;暂扣设摊经营15处,占道设摊经营案件处罚3起;查处擅自挖掘道路4起;擅自设置违章户外广告招牌1起;违停锁车75台,拖车2台,处罚44台;查扣沿街撒漏货运车辆3台。

  【释疑】

  只有城管执法机关有处罚权

  2012年,湘潭市招聘了110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专盯乱吐、乱扔、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但由于他们没有执法权,曾饱受争议。那么,在长沙该如何处理各种情况呢?长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中秋为大家做了解答。

  问:如何确定证据?

  答:城管行政执法机关主要采取现场取证、拍照、摄像、调查询问、复印资料、提交专业部门鉴定等等方式获取和确定违法证据。

  问:谁来开罚单?

  答:在这次《通告》执行后,城管执法部门将作为处罚的主体。

  《行政处罚法》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因此,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能由城管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查处,以及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开具处罚决定书。

  问:怎样开罚单?

  答:城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会根据程序规定和执法实际开具相应文书;下达处罚决定时,会根据不同阶段开具《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问:罚款程序又是如何?

  答: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在路面执勤时应使用规定的文明执法礼貌用语。如: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处罚决定时,应使用“经检查,您的行为违反了XX办法第X条规定,根据XX办法第X条规定,对您的违法行为作出XX的当场处罚决定。”

  问:这样的集中整治行动,

  会不会只是一阵风?

  答: “今后,对十大市容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将成为常态,一直‘盯’下去。”李中秋明确表示,接下来,城管部门还将把整治作为长期工作延续下去,联合公安、工商、住建、交通等部门,并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加大宣传整治力度。

  记者调查

  【地下通道】

  通道内变清静

  环卫工歇了口气

  3月5日上午10时40分,长沙五一大道太平街口附近的地下通道内,环卫工人刘师傅正坐在凳子上,静静地看着来往的行人。平日他可没这么清闲:通道内聚集的各种流动摊贩,零散丢弃的各种垃圾,让他没有歇气的份。这个地下通道,曾一度成为长沙地下通道中脏乱差的典型代表。

  但今日,通道内少了各种摊贩,少了吆喝,也少了嘈杂,只是在楼梯处,仍有2个流动摊贩在兜售袜子。“现在城管来得勤查得严,不然我还没时间往这坐上一会呢。”刘师傅从口袋拿出一张《关于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这是刚刚城管队员送到他手上来的。“这个搞得好!”

  【占道经营】

  门店外的货

  都“回家”了

  将店内货品搬到店外,成为不少门店老板吸引生意的手段之一。在3月5日启动的十大市容违法行为中,店外经营纳入其中。根据规定,严禁店外经营、作业,违者依法查封,扣押经营工具和物品,处2000元以下罚款。

  5日,记者走访长沙城区湘江中路、五一大道、营盘路、黄兴中路等主干道发现,店外经营现象相比以往明显减少,大多门店都将物品搬回了“家”。在采访中,不少门店店主纷纷表示,已经知悉了5日开始整治行动。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吕菊兰 杨艳

  互动

  举报有奖

  长沙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个市民都应该是执法的力量。”如果市民发现影响市民环境卫生行为,可以拨打24小时城管举报电话:0731-88665110进行举报,同时,也可发短信至长沙城管数字平台106291000,一经查实,将获得相应奖励。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吕菊兰 杨艳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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