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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16家单位和个人挪占公共停车场被曝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刘炳芳 编辑:刘飞越 2014-03-19 08: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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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小刘军 实习生 刘炳芳)一方面是停车位奇缺,另一方面却是公共停车场被挪用作为超市、洗车、仓库、工厂……长沙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停管办”)昨日公开曝光了对公共停车场擅自停用、挪用以及变更用途的16家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行为,市民可通过电话0731—88878898向停管办举报。同时,今起开展对公共停车场的免费备案登记受理。

  据了解,停管办去年清查全市违规挪用停车场的单位和个人17家,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今年清查46家,整改通知书已送达单位或当事人。其中开福区有一家去年底前已经自行整改到位,余下部分业主正在进行整改。

  “公共停车场,即规划属于对公众开放的,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如地下车库、小区内的停车场,拿出部分车位对外开放的提供收费服务的也包括在内。各大型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都属于专门建立公共停车场的地方。”停管办副主任李小军介绍,为规范长沙市各公共停车场的管理,除对公共停车场进行清理外,同时开展对公共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受理。

  各公共停车场经营业主从即日起,可到辖区交警大队停车管理中队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登记无需交费,4月10日截止。公共停车场需向停车管理办公室提供停车场的标志、电视监控、空置位置、数据牌照等信息。管理者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电话、监督部门的电话,都要求公布,有利于杜绝“山寨停车场”。“将来会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提供数据采集接口。驾驶员可以通过上网百度搜索各停车场的具体地址以及停车指示、空车位位置数量,快速准确找到可以停车的地方。”李小军表示,这样做有利于统一调节控制,同时,每个停车场出入口有识别牌照的摄像头,还有利于破案。

  此外,对满足备案标准却没备案和不备案的公共停车场和没有及时整改到位的,都按照《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每车位每日100元罚款。

  长沙市停车场改变用途未整改到位项目

  地址                        现状

  东二环星城名典综合楼地下停车场           仓储

  东二环富通综合楼地下停车场             仓储

  三角花园·星城停车场                 超市

  泰时·三湘金地停车场                 仓库

  湘雅路文昌阁路口凯达园规划车库           家润多超市

  马王堆北路92号双鹰商住楼规划车库           超市和仓库

  嘉雨路248号马王堆综合楼规划停车场          市场冷藏仓库

  书院路739号都江新苑(商场)规划停车场        新一佳超市

  南湖路46号物业裙楼负一楼               家润多超市有限公司

  韶山南路红星美凯龙家居建材市场B栋负一楼规划停车场  仓储和歌厅

  德政街159-1号恒达花园综合楼负一楼规划停车场     超市

  新世纪体育中心网球俱乐部-101的规划停车场       会所

  银盆北路627号地下规划停车场             农贸市场

  麓山南路739号地下车库                食品经营部

  银杉路8号安居乐家居购物商场负一楼地下停车场     建材商场

  阜埠河路潇湘大厦规划停车场             经营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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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刘军 刘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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