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7日讯(记者 李勇 通讯员 刘彩娥 李贵平)近日,通道侗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粟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当事双方同处一村。公诉部门利用侗族“款约”进行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粟某赔偿被害方医药费等5万元,并向其赔礼道歉。检察院将刑事和解材料全部移送县人民法院,最终粟某被判处缓刑。
款约是侗族法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侗族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宁、调整人际关系而约定俗成的或集体制定的行为规则。近年来,通道检察院针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邻里纠纷案件等,则坚持发挥侗族“款约”的补充性作用,努力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3年以来,该院通过这些“接地气”的检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受到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普遍欢迎。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勇 刘彩娥 李贵平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