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8日讯(通讯员 邓画文 周子熙 记者 周怀立)“高某,你诉湖南某公司专利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8日予以立案,并移送至我院民三庭审理。”今天上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株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手指轻点,发送出“株洲阳光司法短信平台”第一条信息。4分钟后,高某回复“已收到”。据悉,这是全省第一个投入使用的“阳光司法短信平台”。
株洲市“阳光司法短信平台”是依托中国电信的通讯网络建立的,通过电信提供的专业软件与互联网连接,可实现向指定号码即时批量发送和接收短信。操作中,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庭室通过平台,向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发送短信,及时发布如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减刑假释的进展和开庭、听证、领取司法文书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实现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第一时间了解案件进展及相关情况。同时,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亦可向平台反馈意见和建议,从而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实现人民法院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促进司法公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怀立 邓画文 周子熙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