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了第三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根据规定,凡没有通过审查确认的单位不得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擅自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对人可以拒绝并可以举报(举报电话:0731—88665803)。
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长沙市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已将69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分两批予以公布,“当前,因法律法规授权、机构职能职责调整等原因,出现了新的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现将第三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广军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