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4月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来到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给全省法院院长培训班的学员们授课。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主持。
谢勇在《司法改革与司法良知建设》的主题报告中,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精神进行了梳理和解读,就司法良知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关于司法改革,谢勇指出,司法改革要更清醒、更自觉、更坚定地认识并落实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要对司法改革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作出全面且实事求是的判断;要以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为突破,打造涉诉涉法信访终结机制,逐步推进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不同于审判方式改革,不应局限于司法机关内部而需要更多层面的谋划和推动。
关于司法良知,谢勇认为,抓好司法队伍建设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前提,而培养司法良知应当成为当前提升司法队伍公信形象的重要方面,因为司法良知是司法职业的灵魂,只有守住了司法良知,法院才会有社会公信。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曾妍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