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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田庄乡圩场上法院开庭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勇 编辑:王娉娉 2014-04-12 11: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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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勇 通讯员 许志华 祝文胜

  “走,看审案子去!”4月10日上午,郴州市汝城县田庄乡的圩场上热闹起来。听说有个案子就在圩场开庭审理,正在赶集的乡亲们纷纷围过来旁听。

  圩场的一角,摆着3张从乡政府借来的木桌,10来条从农户家借来的木板凳。10时许,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和旁听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就位,庭审正式开始。

  这是一起因野外用火不当引发烧山的案子。现年50岁的被告人钟孝灯是田庄乡田庄村人。今年1月28日,他来到自留地里修整防火隔离带,将割下来的茅草集成堆后点火焚烧。然而,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到附近的粪箕垅山场。钟孝灯虽奋力扑救,仍烧毁了不少林木。经鉴定:粪箕垅山场失火面积82亩,烧毁杉木活立木蓄积13.69立方米。

  听了县检察院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旁听的乡亲们小声议论开了:“唉,老钟倒霉,为修防火带反而烧了山。”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钟孝灯过失引起山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鉴于被告人钟孝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钟孝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听完公诉人的陈述,钟孝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对前来旁听的乡亲们说:“大家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再也别乱烧茅草呀!”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律程序后,庭审法官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依法判处被告人钟孝灯拘役三个月。

  “法庭开到圩场,检察官、法官走进山村,这样的普法教育很有意义,要常开展。”参加旁听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建议。

  汝城县检察院公诉人表示,他们将争取把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子放在群众家门口来办,这也是检察官密切联系群众的好方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勇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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