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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通报2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吴曼玲 编辑:杨洁 2014-04-12 09: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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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吴曼玲)“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既不道德,也可能构成犯罪。”昨日,省公安厅通报我省2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记者发现,案件中民工是主要被欠薪群体,欠薪者往往以“躲猫猫”的形式逃避讨薪。但是一旦欠薪数额较大,公安机关可立案调查,并对欠薪者实施网上追逃或刑事拘留;一些案件被移送起诉后,欠薪者被判有期徒刑,并罚款。民警提醒务工人员,一旦遭遇欠薪,可通过多种正规渠道维权。

  民工成主要被欠薪群体 欠薪数额较大

  2011年,在益阳桃江县,吴某承包桃江县玉潭实验学校综合楼和第一教学楼建设工程。一年后工程完工,吴某拖欠181名民工工资,共337万元。2013年12月20日,桃江县公安局将吴某抓获归案,依法对其取保候审。2014年1月6日,桃江县公安局将追回的181名民工工资全部发还。

  2011年初,在宁乡县,欧某与徐某两人合伙共同出资承包了五栋房屋的施工工程。2012年8月,施工完成后,两人领取工程款800余万元,但未将民工工资优先支付,导致50余人共计35万余元工资一直无法到位。2013年1月22日,宁乡县公安局依法对欧某执行刑事拘留,欧某认识到拖欠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退还民工工资。宁乡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取保候审,并移送起诉。

  欠薪者“躲猫猫” 公安机关追捕

  2013年10月29日,常德市人社局向常德市公安局移送线索反映:佳登鞋业公司拖欠28名员工工资16.8万元,经劳动部门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拒不支付,涉嫌犯罪。常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发现,28名员工从2013年1月至7月在该厂工作一直没拿到薪酬,公司老板陈某在2013年8月离厂后,就一直联系不上。目前,常德市公安局已对陈某实施网上追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提醒

  遭遇欠薪可通过多种途径合法维权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谢筑湘说,务工人员一旦遭遇欠薪,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指令该单位及负责人支付。如仍拒不支付,并且欠款数额达到立案标准,劳动保障部门可将此移送至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欠薪者或将担负刑事责任。谢筑湘表示,公安机关受案后,一般30天内会有回复。

  务工人员也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另外,还可以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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