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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寡老人养老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放 编辑:王娉娉 2014-04-15 14: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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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电显示:我们社区有一位姓廖的老先生,80岁高龄了,他的妻子走得早,没有亲生儿女。前几年,廖先生又找了一个老伴,但自从他患病不能自理,老伴就与他分居,回去跟她的子女过。现在,廖先生卧床不起,社区暂时把他送进了养老院,他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刚够支付养老院的生活费。老人现有一套房产,有几个侄子、侄女、外甥,请问应该找谁赡养廖先生?                     黄女士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应尽赡养义务,没有子女的人就没有了尽赡养义务的人。廖先生的侄儿、侄女、外甥等对其在法律上并不负赡养义务。没有子女的人可以收养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养子女同样要对养父母尽赡养义务。另外,如果老人有财产,可以找一个扶养人,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养老问题。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并不局限于被扶养人的近亲属。

  (记者 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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