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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快查快办环保案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徐亚平 黄松柏 姜冬科 编辑:刘飞越 2014-04-15 11: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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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4日讯(记者 徐亚平 通讯员 黄松柏 姜冬科)汨罗市新市镇合心村村民周某、沙溪镇双龙村村民彭某,从事塑料破碎加工、编织袋加工造粒项目时,恶意偷排生产废水,近日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快查快办机制建立以来,该市办理环保案件45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13件,行政拘留10人,判刑1人, 21家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自行停产,环境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

  汨罗是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3年6月,“两高”关于环境入罪司法解释出台。该市以此为契机,先后组织法制办、公安、检察、法院、环保等部门进行了6次法律研讨,探索依据新的司法解释、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环保案件快查快办机制。明确了汨罗市环保局在立案调查环保案件时,如何认定证据、如何履行程序、如何执行等操作细则。若发现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或涉嫌犯罪的环保案件,市环保局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有关证据,再进行案件移送,实现环保违法案件部门之间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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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亚平 黄松柏 姜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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