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王农敦 实习生 汤晓旭)汛期已到,柳林江却存在大量阻洪设施。近日,省防指向岳阳、益阳两市防指发出通知,要求两地在5月底前将辖区内柳林江阻洪设施全部清除。
岳阳市、益阳市辖区内的柳林江(又名镜明河)全长24.01公里,流域面积318平方公里,流经益阳市赫山区的欧江岔镇、牌口乡和岳阳市湘阴县的茶湖潭镇、新泉镇、岭北镇,经新泉寺水闸入湘江。柳林江是赫山区与湘阴县共同管理的重要河道,担负着调蓄、灌溉、行洪等任务,河道两岸堤防保护农田200多万亩,保护人口100多万人,其防洪保安、旱涝保收作用相当重要。
近年来,柳林江两岸部分村民在河道内非法设置拦网、围垦河道、人行便桥等阻洪设施,严重阻碍行洪,危及堤防及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省防指要求,岳阳市、益阳市防指分别督促湘阴县人民政府、赫山区人民政府,务必在5月底前将辖区内阻洪设施全部清除,逾期未清除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