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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长沙城市总体规划 逐步建成现代化城市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章盛莉 编辑:高芹 2014-04-19 09: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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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复要求把长沙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9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29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29平方公里以内

  ●加强对湘江两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滨江山水城市特色

  本报讯(记者 章盛莉)“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29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29平方公里以内。”据新华社4月18日报道:据中国政府网18日刊载的消息,国务院4日批复《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要求把长沙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据了解,《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是2003年制定的。2009年,长沙已提前完成了2003版总体规划中2010年的各项指标,并于当年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订工作。国务院的批复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并要求长沙市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9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国务院的批复要求,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在合理控制城市规模方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批复还要求,加快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保障建设实施。

  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

  批复强调,按照建设“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促进城市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

  按照节能减排目标,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新能源,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

  批复指出,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强对岳麓山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加强对湘江两岸建筑的控制和引导

  “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创建宜居环境。”批复指出,要加强城市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相关资金投入。要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关于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批复强调,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靖港、彩陶源村、太平街、潮宗街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岳麓书院、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要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湘江两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滨江山水城市特色。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章盛莉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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