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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世界知识产权日 省工商局局长答记者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振华 编辑:王娉娉 2014-04-26 09: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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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商局李金冬局长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杨振华 摄

  本刊记者 杨振华

  编者按:今年4月26日是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再次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通过10余年的不懈努力和长足发展,我省强力推进实施的商标品牌战略进展如何?商标注册是否起到了“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作用?值此历史节点,我们采访了省工商局李金冬局长。

  记 者:李局长您好!大家知道,商标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载体。请问局长,我省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方面整体情况如何?

  李金冬:近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商标监管部门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扎实推进商标注册,注册商标拥有量不断增长。据统计,2013年,全省申请注册商标41362件,比上年增加5573件,增长15.57%;核准注册商标21453件,比上年增加2399件,增长12.59%。至2013年12月底止,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总数139205件,比上年增加18204件,增长15.04%。

  (二)加大重点品牌培育力度,知名商标品牌不断增多,通过加强对品牌优势企业的重点指导,着力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根据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13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我省中联重科、湖南广电、三一重工、湘电、长丰、唐人神、九芝堂7件品牌上榜,比2012年增加2件,数量在全国的排名由上年第十八前移至第十四,在中部六省的排名由上年的第四前移至第三。同时,加强对驰名商标认定申报以及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力度。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我省驰名商标52件,我省驰名商标总量达到319件,湖南被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进入全国八强,在中西部稳居第一位;著名商标827件,目前我省著名商标总量达2190件。

  (三)加快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成绩显著。据统计,2013年,全省新申请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51件,比上年全年的13件增加38件。到2013年底,全省已拥有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89件。

  (四)狠抓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全省新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5件,全省总计地理标志商标74件。目前,我省已涌现了浏阳花炮、醴陵瓷器、安化黑茶、麻阳柑橘、永兴冰糖橙等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商标,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把“双打”工作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工作来抓,据统计,“双打”工作中全省共查处各类案件9764件,案值9402.5万元,罚没金额7642.67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2个。

  记 者: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有何作用和意义?

  李金东: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二是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推动我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四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发展后劲。但更重要的是提升广大企业的品牌意识和工作水平,让品牌意识深入人心。目前,大力培育驰名品牌、走品牌发展之路已逐渐成为全社会和广大企业的共识,为我省建设“四化两型”、实现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我省培育了一大批中国驰名商标,这些驰名商标企业大都是我省乃至全国相关行业的龙头,成为引领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记 者:据了解,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和运用前几年一直是我省商标工作的一块短板,请问近两年这种情况有了什么改变?

  李金冬:不错,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和运用一直是我省商标工作的短腿。2012年,全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13件,在全国排第十九,总量才138件,在全国排第十五,而且主要集中在湖南中烟、中联重科、三一重工、湖南广电等少数企业,绝大多数出口企业都没有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基本上是贴牌出口,没有使用自己的商标。

  面对这种情况,去年以来,我们首先组织考察学习,然后分头上门到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指导,同时与省商务厅合作,按照徐守盛书记就推进商标战略提出的“四个服务”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2013年,我省申请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51件,比上年的13件增加38件,增长292%,申请量由2012年全国排名第十九位前移至第八位,中部六省排第1位。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指导企业运用自主商标开拓国际市场,注册自主国际商标,加强自主国际商标的保护。据最新统计,2014年一季度,我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再创新高,达21件,比2013年同期增长200%,进一步推进了我省企业实施“走出去”商标战略的实施。

  记 者:刚才您说,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运用是引领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请问我省目前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详情怎样?

  李金冬: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工商系统把地理标志商标工作作为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内容,尽职尽责,积极作为,大力推动地理标志商标发展;各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运用,创新管理,积极打造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全省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拥有总量不断增加。至2013 年12月底,我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已达74件,在全国排名第十,中部六省排名第二。从行业分布看,地理标志商标已涵盖了我省花炮、瓷器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柑橘、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以及鸡、鸭、鹅等特种养殖业,结构日趋优化;从区域分布看,74件地理标志商标分布在全省13 个市州,其中9-10 件的有株洲、怀化、湘西自治州,5-6 件的有常德、邵阳、岳阳、长沙、益阳,1-3 件的有郴州、永州、衡阳、张家界、湘潭,覆盖比较广泛。

  二是品牌培育成效明显。自2006 年以来,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各级工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指导工作力度,帮助支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争创驰名、著名商标,用好管好商标,有力推动了地理标志商标发展。全省涌现了不少产业带动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国内乃至国际上都有一定知名度的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目前,我省地理标志商标中已拥有浏阳花炮、麻阳柑橘、古丈毛尖、安化黑茶、石门银峰、永兴冰糖橙6 件驰名商标和武冈卤菜等10 件著名商标。浏阳花炮在2011年第二届中国文化品牌价值排行榜中以1028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全国第七。

  三是对产业的带动作用大。据初步调查统计,我省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产品价格平均提高了20%左右, 2013年全省地理标志商品生产总值达970亿元,产品出口额约1.7亿美元,税收总额约18亿元,带动直接就业约430万人。在促进地方产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社会就业,特别是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醴陵瓷器”2012年总产值达362.1亿元,占该市工业比重的51.3%,陶瓷产业增加值对该市GDP 贡献率达36%,财税收入贡献率达11.7%,就业贡献率达79.5‰;“安化黑茶”2012 年的茶园面积已发展到20万亩,种茶农户8万户,茶业从业人员30万人,黑茶产量位列全国第一,并成功入选上海世博会“十大名茶”,被评为2012年中国最具带动力的茶叶区域公用品牌,品牌价值达8.27 亿元;“永兴冰糖橙”2012 年种植面积已发展到12.5万亩,产量6万吨,产值4.8亿元,果农人均收入4390元,带动全县农民人均增收321元;“麻阳柑橘”2012 年种植面积发展到32万亩,种植户达6.5万户,从业人员达到2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0%,年产量80 余万吨,产值10 亿元。地理标志商标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升,真正发挥了“注册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作用。

  记 者:下一步工商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李金冬: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商标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其他知识产权的重要载体。实施商标战略,就是要引导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其实质也就是走创新发展之路。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大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商标政策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科技、贸易等政策的深度融合,为实施商标战略、打造知名品牌营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

  二是实施重点培育,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场占有率高、发展前景好的驰名商标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努力打造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大品牌。

  三是加强行政指导,创新服务举措,在各类经济开发园区开展建立品牌指导中心的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园区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增强园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是推动对外开放,指导企业加快商标国际注册步伐,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品牌,提高出口商品自主品牌比重,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五是强化商标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行为,为商标战略实施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相关知识链接:

  一、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二、如何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集体商标

  ◆办理途径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中文申请书;

  (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资格证明一份,如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6)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7)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规费缴纳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收费通知单》。

  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收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款项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申请人或代理人逾期未缴纳规费,该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日不予保留。

  ◆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办理步骤

  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 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注册申请 →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 领取规费收据

  (申请人领取收据后,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就已完成。《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3个月左右可以收到。)

  ◆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集体商标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3、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4、集体成员名单。

  5、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一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6、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7、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二)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商标图样等书件外,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1、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2、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3、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4、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5、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其公章。

  6、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注册规费

  一个集体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为一件注册申请。在一个类别上不管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申请注册规费为30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集体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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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商标法》部分内容解读

  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核准注册后,应当加强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防止因注册商标违反有关规定而被撤销。

  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几种撤销商标的情形:(一)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二)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三)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

  未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

  《商标法》没有禁止未注册商标的使用,未注册商标人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不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得违反《商标法》有关未注册商标管理条款的规定。新《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一)强制注册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二)未注册商标使用不得冒充注册商标;(三)未注册商标使用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

  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商标侵权行为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假冒商标犯罪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以下几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类型:(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程序

  新《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了商标侵权如何处理问题。根据规定,发生商标侵权行为,当事人既可以:(一)协商解决;(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三)还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一般有三种措施:(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关驰名商标的规定

  新《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违反该规定,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关于商标代理的规定

  新《商标法》中涉及商标代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六十八条。与现行商标法相比,新商标法增加了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强了工商部门对商标代理机构的行政管理,提出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一)明确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担负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二)明确规定商标代理行业组织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吸纳会员的条件,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实行惩戒。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对其吸纳的会员和对会员的惩戒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明确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

  第六十八条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款的。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振华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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