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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价 惠民 促发展——湘潭市物价局行政理念解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光华 编辑:王娉娉 2014-04-26 08: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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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光华

  去湘潭市物价局采访,面对“全省价格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先进单位”的牌匾、“全省物价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第一名”的业绩,能吸引着我们认真研读起该局崭新的行政理念来。

  (一)

  回眸该局2013年的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少涨价、严监管、多服务”犹如一根赫然醒目的红线,贯彻于整个工作之中。而“稳价惠民促发展”则是这根红线上熠熠生辉的珠宝。

  “稳价惠民促发展”,这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根本体现。2013年,湘潭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2%,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涨幅,也低于年初3.5%的预期调控目标。湘潭市物价局认真践行“稳价惠民促发展”行政理念,向300万湘潭市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践行“稳价惠民促发展”理念,物价部门切实履行好价格管理职能至为关键。湘潭市物价局积极争取湘潭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成立了湘潭市价格信息监测中心,出台了《湘潭市价格信息监测规定》、《湘潭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他们加强价格调控、加强价格管理、加强价格监督的底气更足了。

  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对行政收费、医院收费、教育收费等颇有微词。去年,他们全面清理规范了市级部门单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9项、降标8项、免征7项,年减轻企业负担2000万元以上。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扎实开展了普通大中专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专项治理,及时规范收费行为。组织开展了“优化涉企价费环境、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深化价格诚信创建”三个专项行动。重点对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捆绑搭售、强制用户指定业务等不当价格行为进行查处,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重视和关注低收入群体,全面落实各项价费优惠政策,全年为低保户减免水、电、气、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收费568万元,每户节约开支512元。

  (二)

  2013年,是湘潭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环境优化年”。遏制乱收费,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和群众利益,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方面。他们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对市本级13家部门单位、5个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单位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价问题,都以“市长交办函”进行集中交办、限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教育、医疗、住房、电信领域以及涉农涉企收费,都关系到广大百姓切身利益,他们采取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查处了一批违反价格政策的典型案件。他们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平台作用,认真办理“市长热线”等有关价格问题的投诉咨询,全年受理各类投诉43起,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多次受到省、市领导肯定和群众好评。

  “加强价格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湘潭市物价局的不懈追求。去年,他们充分发挥成本监审、价格认证的职能作用,在垃圾焚烧处理、公车定点维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重点工作中提供了有效服务,每年可为财政减少支出3000万元左右、增加收入1000万元以上。同时,完成了14个调定价项目成本监审,共依法核减成本1.17亿元,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以落实《湘潭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去年征收市本级基金1100多万元,还争取到省级基金1200多万元,重点扶持20多个规模蔬菜基地和120家蔬菜平价直销店建设。

  (三)

  “有为才有位”。湘潭市物价局认真践行“稳价惠民促发展”的行政理念,不仅创造了多项全省乃至全国经验,还为湘潭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作了实实在在的贡献,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和省、市领导的肯定。

  面对上级肯定和广大民众的好评,湘潭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人却表现得十分淡定。他说:“努力实现好湘潭市委、市政府‘三个服务’和‘9个字’的要求,我们还需再接再厉。”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价格调控、价格改革、价格监督责任巨大。他们将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和湘潭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践行“稳价惠民促发展”理念,努力做到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以实现3.5%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整治市场价格秩序,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抓好十件民生实事。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光华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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