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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将扩大适用范围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丹 编辑:刘飞越 2014-04-29 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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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湖南频道4月29日电(记者 李丹)记者从长沙海关了解到,自5月1日起,长沙海关“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的通关模式进一步扩大到经营单位为A类且申报单位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的进出口货物。
  
  长沙海关监管通关处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1月开始,该关根据海关总署部署,启动了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截至今年4月底,共受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报关单6348票,增长(同比,下同)12.77%;监管货运量1016万吨,增长15.59%;货值25.69亿美元,增长30%。其中AA类企业“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报关单3029票,货运量414万吨,货值8.31亿美元。
  
  该关负责人表示,“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海关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基础上推出的一种更加便捷的通关方式,也是海关总署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主要适用于诚信等级较高的海关管理企业。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前,长沙海关辖区内只有34家AA类企业享受这一通关模式;改革后,将有331家A类企业可以向属地海关申请,经直属海关审批备案后便可采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通关,这将为湖南省进出口企业进一步减少口岸通关环节,降低通关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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