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李文峰 通讯员 瞿知泉 吴敏 刘亮)今天,株洲市举行简朴仪式,欢迎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的代表从北京载誉归来。株洲市委书记贺安杰高兴地告诉记者,这次醴陵检察院从全国2000多个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来之不易,这不仅是全市检察机关及政法系统的光荣,也是株洲全市的光荣。
近年来,醴陵检察院推出“三三”未检工作模式、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信访接待“5S”工作法等多项工作,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优秀创新项目,9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优秀案件,其工作业绩和执法质量一直在省及株洲市检察机关处于领先地位。
醴陵检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秉持文化育检,建强过硬队伍,使之规范履职,积极服务大局,深入基层群众,奋力开拓进取,推进阳光检务,重铸检察品牌,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了检察机关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形象,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肖玲、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王友武、全省十佳青年卫士王新、株洲市平安卫士李云才、株洲市十佳检察职业道德标兵杨林英、株洲市第二届道德模范钟建平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从而取信于民,赢得社会各界赞誉。
“全国模范检察院”评选每4年一次,申报单位必须连续两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据了解,醴陵检察院在近6年里,多次获得全国检察系统重要荣誉。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文峰 瞿知泉 吴敏 刘亮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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